学习“三个代表”,重在实践

胡锦涛同志指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本质。这是衡量有没有真正学懂,是不是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重要的标志。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必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必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全党同志学习贯彻“三个代表”不能停留在口号上,它有着极强的现实针对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已三年多,已经为我们所熟悉。但无庸讳言,我们中有很多同志也包括我自己在一开始确实理解不深入,认识不到位,以为“三个代表”和我们基层干部没有多大关系,也看不出这些理论有什么创新。通过几年的学习,才使我逐渐感到了上述思想认识的不足。“三个代表”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和先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所述没有本质区别,但是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事物和新情况,如果没有正确的理论作指导,肯定会阻碍社会政治、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党中央顺应了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积极开拓进取,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进行不断开拓创新,这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这必将对全党全国人民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我们看到,全国的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在我们党坚强领导下,现已度过了难关,非典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胜利,国民经济保持了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这正是全党全国人民积极实践“三个代表”的结果,当然在今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实现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过程中我们可能还会遇到很多这样那样的困难,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全党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没有任何困难可以阻挡我们前进的步伐。

因此,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就是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要坚持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相结合,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坚持运用理论和发展理论相结合,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要密切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联系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实践、解决问题。同时要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政治水平,牢记“两个务必”,真正做到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用改造主观世界的成效来推进客观世界的改造。每个机关党员干部,都承担着某一政府职能,都有责任和义务积极实践“三个代表”,把这一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尽心竭力地为人民解难事,坚持不懈地为人民办实事。我是一名检察院反贪局干警,战斗在反腐斗争第一线,平时更能深深体会老百姓对腐败现象的深恶痛疾,也更能了解目前反腐斗争的严峻形势以及党和政府反腐倡廉的决心,因此我们有责任和义务急群众所急、想政府所想,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公正执法,依法独立办案,争取多办案、办大案,并谋求办案的法律和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为经济建设和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我想,这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好的实践和落实。

闽ICP备2021017268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