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我们温馨的三口之家中增添了第四个成员,冰冰。冰冰是一只狼狗,毛是黄色的,站起来(两脚着地)可以有一个十岁小孩那么高。虽然是这样,但我还是很喜欢它。经过我一个上午的总结,列出了以下七条。
第一:它的毛虽然短,但摸起来十分舒服,像一个毛绒玩具。
第二:它对别人凶(有时候是为了保护我哦!),但见了我们家的人,顿时温顺的跟什么似的(无词形容)。
第三:它很少打架,但会保护自己,见着美色也不为所动。
第四:犯了错误会及时承认,不反驳。
第五:它跟我玩时,会缩在我脚下,让我把它当“皮球”玩。
第六:它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七:以上这些都是这条我爱它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