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火烧圆明园”式的拆与建
作者:罗文辉
在距今约一百五十余年前,是第二次鸦片战争的突爆时期。《天津条约》签后不久,英法洋蛮不满清政府指定的进京路线,借端攻陷津京两地,并可恶地洗劫火烧圆明园。《西书中关于焚毁圆明园纪事》就记录了“洋蛮子”1对圆明园无情地野蛮地将所置珍贵收藏、文物及宫殿焚劫一空,将后人观赏其华美装饰的机会轻而易举地剥夺了。
如今是21世纪,是新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人们的生活比从前稍微改观,能享受科技进步的产品。可是,人们的困扰也不断增加,许多人被迫趋到社会边缘,多方矛盾不停显现。当中,最矛盾的就属横蛮的“拆与建”罢。
从叶挺祖坟被破坏事件开始,引起社会人士对“拆与建”的关注。有些房商2私欲不休,暗结企谋,通官络,不惜背上“钻法律空子”的不道德之恶名,也要硬迫居民无偿拆迁,重建有利可收的产物,甚至将黑手伸向“扶植幼苗”的教育界,拆迁或取缔那些底薄3的打工子弟学校,赤裸裸地违犯相关法律,或夺去或影响了万名学生读书受教的权利,并且变相地迫使那些遭受濒临辍学的学生在犯法4啊!
凭什么广东惠州有关官员与房地产开发商能强拆叶挺祖坟?凭什么普通民众的一点儿权益要在大拆大建中连自焚都护不住自己的房子?凭什么“金凤厦门鳄鱼屿海外杰出华商国际交流中心人工岛工程”会公然奢侈亮相?凭什么北京教育部门要逆法关停子弟学校?凭什么本山传媒能牛气冲天地损晋冀会馆而造“老根会馆”刘老根会馆的简称?凭什么广州老建筑因没“身份”就易遭拆?
这些问题是现今社会的民心核中的“生死问题”,为什么就会层出不穷呢?在这些问题的背后隐藏着多少不可告人的秘密呢?在今朝法制建设的社会中,怎么还会出现那么多强拆事件呢?……
孔子曰:“人乎,贪心不足也。心止,事必成矣。”
心止?不错,是“心止,事必成矣”。连孔老先生都倡做君子,都赞美无私教育,也就心止则事成了。这,是孔子先师的藏心话啊!
我也曾遇到过类似遭遇。重溯初二的记忆,一家四人突遇房地产开发商强拆的变故。这是我们头一回碰到这棘手的无理的事儿,只记得父亲说单位领导将单位和职工房全让给开发商去拆迁。
在此之前,父母还要我和妹妹暂请一个下午的课假,一家人和娘家亲戚一道去一个好像是叫市长这个官的住所楼下请愿相助,以遏制强拆的降临。
然而,现实是不如孔子说的那么和谐,终究还是残酷。
我们的结果,大家也都能想得到:房子,被强拆了;昔日的老房记忆,被掩埋了;童年的栖息,被破居了。
随后,父亲用自己的公积金购置了一套二十多平方米的二手商品房,临街,开始了我们的新生活。
这不禁让我想到当官的借职权便利“赚RMB”5,想到当公众人物的“消费”买法律享受,想到房地产界的老总毫不忌讳地横拆竖建……
他们的种种行径,无疑是不道德的不守法的耍霸道的“自以为是代言人”。
在大同,当地政府对待文物建筑的态度却截然相反。市政府投资313万元出动大同消防支队,对大同市大规模文物古建筑进行保护性修复工作,构筑了文物古建“防火墙”。这,是国家一支对“文保”的悉心照料啊!
纵观当下的“拆”,同当年的历史劫难6有何差异?倘若没有国家对法制建设的高度重视,我们是不是又会重温“火烧圆明园”的空前人祸呢?再察如今的“建”,拆除那些自以为有毁市容的不顺心的各种建筑,另立管城者理想的美好建筑,是逼城市披着散漫熏臭的华丽外衣啊!
要改变21世纪“火烧圆明园”式的拆与建,就从学习模范精神始,学习隐功五十年的战斗英雄,学习守护“麻风村”四十八年的“编外医生,学习“天山神医”的“庄一刀”……更应学习曾子提出内省的自我规范的方式,深刻感悟他们做出这些事的本质。
或许,城市边缘的极异现象也会随之自行减弱,乃至于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人们的脑海中。
注释:1【洋蛮子】指火烧圆明园的元凶英、法两国。前者“洋蛮”亦同此意。2【房商】房地产开发商。3【底薄】底子薄弱。此处喻指打工子弟学校非公办学校,没有国家专业机构支撑,有讽刺意味。4【犯法】这里指拆除子弟学校的相关部门导致其所在校的学生不得不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规定的义务教育。5【RMB】英文单词,翻译成中文是“人民币”的意思。6【历史劫难】指历史上“火烧圆明园”事件。
本文来自中华语文网学生博客,作者luo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