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离开了那极具压力的高中校园。无知如我,登上了以前我可望而不可及的三尺讲台。站在那盛满渴望的讲台上,用我那仅有的贫瘠的知识面对台下50多双渴望的眼睛,感到身上有一种神圣的力量,有一个伟大的使命:我要用我的所学教会他们,我要把“老师”这个神圣的称呼永远地停留在我身边。
从那以后,我忘却了辍学的痛苦,每天都尽职尽守地备课,努力地一遍又一遍地对我的学生讲课,努力地让每个喊我“老师”的学生都能把最基本的知识学会。就这样,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我走过隆冬,走进雨季。自己一天天成熟,面临的孩子一天天长大,却依然稚气依充满渴望的眼。我突然感觉到,自己是多么无知,多么的不负责任,就因为上过一年的高中,我就可以站在讲台上?不,不能,我身上缺少了作为一个老师应有的气质。我没有受过正规的师范教育,没学过《心理学》,不知道也不懂得孩子们千变万化的心理。我茫然了,感到万分惭愧——我这是在误人子弟,我曲解了一个“老师”真正的含义,我亵渎了“老师”这个神圣的称呼。我该怎么办呢?无数次我这样问自己:离开吗?可我在不知不觉中已深深依恋上那三尺讲台,爱上了黑与白最完美的乐章,熟悉了每天都听到的充满童稚声的“老师好!”离开吧,舍不得,不离吧,却又怕误了孩子们一生求学的权力。怎么办呢?心中有一个声音大声地对我说:去上学吧!等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有教师气质、有能力的人时,你还可以重回讲台的,还可以重新把“老师”这个神圣的称呼留在自己身上的。是啊!我可以上学啊!
如今,我已正式成为新乡幼师的一员,在这个具有百年历史的名校里接受正规的师范教育,我相信三年后我会是一个全新的自我,会是一个完美的老师。
我努力着,努力着,努力地期待着……
作者:邱丽娟 来源:中华语文网作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