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可以透过皮肤,直直射在左心房的,明媚的光。 喜欢也是浅浅的,只是比友情多那么一点点,一点点。 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某个瞬间想起你,嘴角会不自觉的上扬;完成手中的纸玫瑰后,第一个念头就是把它送给你。 那么,我也在为你发着光呢,微弱的,暖暖的。 喜欢你站在讲台上时睥睨一切的气势,喜欢你看我写错题后又好气又好笑的表情,喜欢你睡觉时懒洋洋的微笑,更喜欢你偶然装个可爱撒个娇。 可是为什么自从和我做了同桌,你的成绩就一直下滑呢? 那天老师把你叫出去,跟你说了很多吧?你不知道你回来的时候表情有多沉默。其实不用问我就知道了,我懂你的欲言又止,懂我们老师的良苦用心。 是我的喜欢让你很困扰吗? 我说那就把座位调开吧,你看某某旁边正好有空位。你记得你当时回答了我什么吗?你说,你要把我赶到哪去。也许你已经不记得了,但这句话我会记得一辈子。 喜欢一个人真的有错吗?不需要朝思暮念山盟海誓地老天荒,连在一起也不需要,只是感受着我们之间的默契,感受着因为你而变得更明亮的天空。 也许现在才是最好的吧,不在一个教室了,不会再有任何交集,就像是两条直线,交叉后必定错过。 即使以后可能看不到你,即使以后没有人细心的给我讲题,即使以后没有像你那么完美的同桌…… 我都会继续发着光,努力让深埋在泥土里的自己生长,发芽。 在最美的年龄,遇到最美的人,连错过,都是一种美好。 能够看见你依旧开心的笑,依旧骄人的成绩,就是我的最大幸福,也是我最大的动力。 我不懂为什么这样不掺任何杂质的喜欢会被别人误会。是那些整天黏在一起不务正业的所谓情侣让大家都那样认为吗?可是我身边一直都有因为彼此喜欢所以共同努力共同奋斗的男男女女。 所以你可不可以也和我一样相信那份纯真美好,相信青春,相信爱? 等到我们都老去,偶然想起曾经,胸膛会有暖流淌过。 你,一直都会是我的光芒万丈。#mailContentContainer .txt {height:auto;}
你是我的光芒万丈(高三6班 潘多拉)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是会发光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