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里的我:葡萄般的眼睛,月亮似的嘴巴,奶油似的牙齿,看起来是个很可爱的小女孩。可是,我有很多“罪行”哦!请听我细细道来。
第一项罪名:“马虎罪”。
“哎!又马虎了!”我捧着明明可以考90分,但只考了70的试卷唉声叹气。这马虎真是害人不偿命呀!有一次考语文,卷子一发,我一看,就不屑一顾:“这也太简单了!”于是我就开始“刷刷刷“地答题,最后卷子最完我也没有检查就交卷了,等到卷子发下来。我一看,傻眼了,啊!简单的全错了!
第二项罪名:“丢三落四罪”。
呀!我的数学黄冈又不见了!我第N次叫起来,“哎!“妈妈说,“你怎么不把你自己弄丢了呢?”我不以为然地笑了,心想:那还不至于吧!
这就是我,一个称不上完美,但还算可以的人,嘻嘻!我喜欢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