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细雨如绸,寒风呼啸,宽敞的房间里放着一本摊开的书,书像绽开的花儿一般,一看就知道已经被翻过很多遍,那是一本寒假里我从图书馆借的《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情节曲折、阴森的环境、恐怖的内容,都为这本书增添了几分神秘,而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却是他所包含的真正内涵。
抚摸着它的软精装墨绿色封面,早已感受到它的神秘气息。本书主要讲述了如下内容:英国一个名叫福尔摩斯的侦探破案的经历,福尔摩斯是一位古怪的侦探,他对哥白尼学说等巨著一无所知,却对化学、解剖学知识非常熟悉,甚至可以说在这两种学科他的学识称得上渊博。他的小提琴演奏技巧堪称上乘,最让我喜欢的是那篇《血字研究》,在本案中,福尔摩斯先生只用了一秒钟就判断出了罪犯的外貌特征,当其他侦探为墙壁上用血写的“Rache”这个词统一认为要找蕾切尔小姐的时候,福尔摩斯果断地告诉他们“Rache”这个词是德语中“复仇”的意思,而不是什么蕾切尔小姐时,我也为他的渊博知识而惊讶。最后破案时人们才发现罪犯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因为不合理的政治制度和婚姻制度所造成的悲剧,让这位“复仇天使”掉下了无边无际的罪恶深渊。
本书中的故事表面上纯属虚构,只是一个个悬案被破了,却从侧面告诉我们许多值得深思的问题,写出了一件件案情背后的现实,突出了人的贪婪和阴险,告诉了我们一个深刻的道路:反对行政官僚作风,推崇使人进取精神。不是吗?现在有多少贪官理所当然的收人钱财,办了许多坏事,他们对不起党和人民,他们胡作非为,任由罪犯逍遥法外,他们的这些行为,不仅受到了作者的鄙视,也受到了所有人的鄙视。
如果有一天,世界上都是贪官,那我们老百姓不是都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世界上就没有了友谊,没有了天真,谁都不相信谁,那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让我们都去做好人吧,不要去做伤天害理的坏事,一心为公,这样天下不就其乐融融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