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为乐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更是“雷锋精神”的体现,就让我给你讲述发生在我身上的故事。
有一天,我去找伙伴玩的时候,在路上遇见一位盲人叔叔,他的手上没有拄着拐,但我看得出他是一位双目失明的残疾人。于是,我连忙跑过去问:“叔叔,您要去哪儿?我送您去!”“小朋友,叔叔要去对面那家盲人按摩店。”叔叔亲切地说。“来,我们走!”我把叔叔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要下台阶了,我轻轻地说:“小心,下台阶啦!”当我们走到马路中央时,交通灯忽然转变了颜色。我赶紧伸开右手示意来往的车辆让一让。
我们到达目的地了,我说:“叔叔到了!”叔叔说:“谢谢你,你叫什么名字呀,小朋友?”“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我是一名小学生!”“哦!你是一名小雷锋啦!”
帮助别人,伸出援助之手,别人快乐,自己也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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