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冤家路窄”,新学期调座位时,大我一岁的小叔叔竟然成为了我的同桌。
喜气洋洋的春节刚过,我们初三学生就踏进了校园。我骑着用压岁钱买的赛车,满校园里跑,我觉得自己此时肯定帅呆了。正自我陶醉时,我的同桌小叔叔出现了,他见我就说:“你以为女孩子骑赛车很酷吗?你居然满校园转,你真自恋。哎,别自我陶醉!”
“不要你管,我高兴骑车,你管得着吗?你以为你是谁呀,还是管好自己吧!”我火冒三丈地回答道。
“我不管你管谁呀,一来我是你同桌,二来我是你叔叔,我有权力。你别没大没小地跟我说话!”同桌不甘示弱。
“少来这一套,你动不动就用叔叔的身份来压我,我不服气!”
“不服气,那你当我叔叔呀!我的小侄女同桌。”
这个杀手锏果然奏效,一句话说得我无言以对,只能在内心里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咱们走着瞧吧!
第二天,我早早地来到教室,趁他不在,将他的椅子给拆散了,又重新堆好。他进入教室,看都不看地坐了下去,只听见一声巨响,他摔倒在地上。
“爽呀!”我幸灾乐祸地笑道。
气得鼻孔冒青烟的他从地上爬起来,气急败坏地说:“你这个丫头,竟敢整我,快给我道歉!”
“不,偏不!这是你活该,谁让你欺负我!”我也不甘示弱。
都说是“君子动口不动手”,还说“好男不和女斗”,但叔叔这个“伪君子”却与我“开战”了,这场引人关注的“世界大战”最后以两败俱伤的结局结束了,一个脸上印着“梅花三弄”一个手上满是“五门毒掌”,天下终于太平了,我们这对“冤家”终于聚过头了。
吵归吵,闹归闹,吵闹过后,我们毕竟是同桌,毕竟还有一层叔侄的关系,彼此间还是很照顾对方的,不仅在生活方面,更表现在学习上,我们互帮互学,共同进步。朋友们经常开玩笑说:“你们签订《友好条约》了?”“没有呀!”我和叔叔相视一笑,同声说道:“不是冤家不聚头呀!”
说句真心话,在与叔叔这个“冤家”同桌的日子里,感觉真的很好。
本文来自中华语文网学生博客,作者苌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