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女儿
乙方:父亲
时间:2006年10月19日
前言:老爸,在你生日之际,女儿为你献上一份特殊的礼物——“解聘书”。
自打我呱呱落地开始,我们之间就形成了一种爱与被爱、关心与被关心的关系。18年来,您的无微不至,面面俱到让我产生了一种“理所当然”的心态。春夏秋冬,寒暑交替,在我身上您注入了太多的心血与希望。襁褓中的第一次傻笑,您一定比我笑得更傻吧;儿时咿呀学语,当您第一次听到“爸爸”时,是不是又高兴的几夜没合眼。多少次在优异的成绩面前,你我共同欢欣跳跃;又有多少次,在我成绩一落千丈时,您的叹息声连绵不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可您对我的爱,我又何尝还得了呢?18年啊,就连一棵小树也已经长得粗壮伟岸了,此时的女儿已经长大成熟了。而如今,您的身体却大不如从前,背驼了许多,头上的银丝超过了黑发,额头上深深的皱纹是岁月留给您的印记。
还记得那次,学校放假,我一回到家,桌子上的药瓶就塞满了我的整个视野。一种不祥之兆袭我而来。原来您得了高血压,高压竟达240。可是那天晚上您还是登上那辆破自行车上班去了。妈妈和大伯不放心,硬是赶到您工作的地方,把您拉了回来。老爸,为了儿女,您和妈妈操忙了大半生,其间的辛酸与苦涩,也只有你们才能体会得到啊!女儿已经长大了,再有一个月我就满18岁了,就成了一个真正的大人了。所以,我告诉自己,我要学会独立,我要为这个家做点什么,为您和老妈做点什么!于是,我写下了这封“解聘书”,现在,我正式宣布,您对我的爱,我要将她深埋心底,我希望你们这余下的后半生去为自己而活。古老的社会,一辈子为儿女而活的思想在每一个人心中都根深蒂固。可是,又有谁为父母而活呢?一辈子的操劳换来的是 “墙头记”,是一桩桩的“谁去赡养父母”案,是父母一幕幕的痛哭流涕。因此,为了独立,为了报恩,爸妈,请让我做一次大树吧,把我身上的枝枝杈杈都献给你们,我无怨无悔!
40岁,您的生日时,签下这份“解聘书”,乘上用我的树枝搭建而成的小船去寻求自己所想走的路;18岁,我的生日到来之际,写下这份“解聘书”,从此,报恩之心永相随,去独立承担这一份爱的幸福!
本文来自中华语文网学生博客,作者旦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