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一:慕司蛋糕那惊人华美的制作真让人目瞪口呆,尤其是在白白的奶油上点缀着巧克力或果冻的样子,真是太迷人了!让你情不自禁地叫到:“万人迷!”再扑上去猛啃。
理由二:我是未成年人,你们给我东西吃是你们的义务,你们总不能连这点小小的要求都不满足吧?
理由三:马路旁边的小店的慕司蛋糕很好吃,可是小店里面显得冷冷清清的,可能这样耗下去连店面租金都不够,我买慕司蛋糕也是为小店做做贡献嘛,要知道,“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嘛!
理由四:上回我过生日,说好给我买个大蛋糕的,可却没有买。着慕司蛋糕是个小蛋糕,也不会花这么多钱,现在偿还不是捡了个大便宜吗?
理由五:什么?嫌慕司蛋糕太贵,舍不得买?告诉你们吧,这种精品蛋糕少则4元多则十几元,现在哪样东西不贵呀?要知道,慕司蛋糕最大的特点就是——精细。几朵奶油花儿在巧克力的草地上悄然盛开,美不美,看着就让人垂涎欲滴。在这个社会,会花钱才会享受,连这点意识都不懂,老土!
理由六:我的表弟超超超超爱吃零食,不过他总是吃街头小摊的脏不啦叽的零食,如果让我在他面前吃慕司蛋糕的话,他也会迷上这种有层次的食品的,绝对不会去小摊上买脏东西吃的,你看,他的零食顽疾症被我解决了,一定得感谢我哦!
理由七:上回数学我考了100分,说好奖励我10元钱的票票的,怎么还不给?就当是我自费的好了,你们怎么还是那么小气?快拿来快拿来,身为大人要以身作则哦!
理由八;呜呜,你们大人怎么可以这样吗,这可是我人身中第一次吃蛋糕,难道你们让一个无辜的儿童一辈子也没吃过蛋糕吗?(大人语:你不是上个星期才吃过吗?)老妈实在招架不住我的连珠炮了,那出10元的票票递给我。我一边用刘翔跨栏的书牍奔向蛋糕店,一边在心里赞叹;“老妈,你真是太太太太伟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