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第一个用色彩把我迷惑的人。我依然记得在小学四年级的那个下午,看到那幅《阿尔的吊桥》时的感动,泪水就在眼中朦胧了,为那从为见过的灿烂的色彩,凝神。一直想用笔为他的一生写一部剧本,一部只有他出演的独角戏。他,就是我所结识过的最完美而又残缺的艺术家——文森特·凡高。
启幕
他,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童年的他性情古怪,从来不和兄弟姐妹一起玩耍。为了让孤僻的他有所改变,父亲在他16岁那年把他送去了画房当房员。就在这时,做事一直规规矩矩的他终于没能控制住内心的情感澎湃,不顾一切地爱上了房东的女儿乌苏拉,惨遭拒绝。初恋的伤心记忆,让他对爱情的幻想从此破灭。离开了伦敦的他,决心要献身上帝。可是他信仰的上帝并没有赐予他幸福,他在为矿工请命失败后,被迫离开了神圣的教堂。从此,他爱上了色彩。他爱躁动眩目的橙,他更爱深邃忧郁的蓝,他最爱鲜明亮丽的黄。他感知色彩。他信笔的涂鸦,让《星夜》辽远而低郁;让《向日葵》沉静地绽放。生命仿佛在一瞬间有了憧憬。
独白
他每天都在画画,画心情的起伏,画生命的动荡,画尘世的纷繁。他为艺术而沉醉,虽然他知道,在别人眼里,他就是个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游荡者,为了毫无价值的事而游荡。他每天吞噬着自己的孤独,吞噬着别人的嘲讽。好在他有一个支持他的弟弟,在弟弟的资助下他去了海牙,开始了他的艺术征程。开始的顺利渐渐改变,厌倦了时髦画法,失去了友谊的他,又一次离开。他始终不断地画,即使一贫如洗,即使无人欣赏。
高潮
走入印象派的他,在追求温暖的旅途上,踏上阿尔这片土地。那里有他热爱的炽热的柠檬黄的太阳,静谧的亮蓝的天空,飘逸的洁白的云,澄澈的幽蓝的水,金色的明媚的田野。他终于找到了一直渴望的闪闪发光的色彩,散发着一种唯美的自然气息。太阳的给予,让他拥有了对生命的向往和感动。他的每一幅作品都被那跳跃安静的黄色点燃,他的心情也被那生命的色彩点燃。
在演绎着自己的梦想的同时,他并没有忘记他曾经的印象主义的伙伴们。他用大笔资金为高更装扮了一个房间,把自己最喜欢的物品都放进了那个房间,并特意画了一幅《高更的椅子》献给他。在那幅画里他用了高更最喜欢的颜色,并用象征高贵尊敬的金色为椅子镀了边。可是高更从进屋那一刻起,就不停地批评他的作品,他的装饰,他的心血。在留给凡高一屋子的挑剔之后,扬长而去。凡高绝望地拿起他唯一的武器——剔须刀,冲上大街,疯狂地追赶高更。高更的到来,让他的生活陷入一片空虚和孤寂之中,他又一次疯狂地爱上了一个妓女。天真的他不知道,对于妓女来说,那只是金钱和利益的交涉。当妓女嘲笑他没有钱,并指着他大声说:“你什么也没有,你能给我什么?我要你的耳朵,你能给我吗?”凡高听着妓女的话,转身离去。本以为凡高已经死心的妓女,怎么也没想到,凡高真的用那把唯一的利器——剔须刀,割下了耳朵。看到凡高手捧血淋淋的耳朵站在她面前微笑时,她惊慌失措地报了警。
于是,凡高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在他住院期间,弟弟与他的朋友合资买下了凡高的一幅画。那是凡高在有生之年上千张作品里买出的唯一一幅画。
尾声
出院后的凡高,开始变得安静。安定了以前的躁动,磨平了以前的叛逆,消释了以前的疯狂。他仍是画,画得更沉静,画得更安谧,画得更轻松。但是平淡的乡村生活,并没有冲淡他的绝望。面对弟弟家庭与事业的衰落,他终于看见那些曾经被他视为一切的灵感,永远地离他而去。他画了最后的两幅画《暴风雨后的麦田》和《麦田上的鸦群》。那是久违了的色彩,回归金色,回归眩目的永恒。迷惘的鸦群在静静伫立的麦田上低低掠过,叫着——呀——呀——呀。
落幕
7月27日,久久地守望在麦田里的凡高,终于扣动了扳机。两天后,在他“死都没死好”的叹息里,他,在弟弟的怀里第一次安静地熟睡了。
6个月后,用一生来支持凡高,爱护凡高的弟弟,随哥哥远去。
这是一部只属于一个人的悲剧。它是一个疯子的补白;它是一个艺术家的惊世之作;它是一个思想者的永恒的信仰。
(作者单位:锦州市第八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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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中华语文网学生博客,作者凝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