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的幼稚

终于,我们分开了。一切都是那么的快,似乎一眨眼你就已经不在了。

高一了,接触的同学虽多,但始终放不下我的你们。

我很自私,自私到想把任何东西都具为己有,死也不会放手。。。。。。。

未来,不知到还能不能见到你们,只希望你们见到我。

放弃,我不想学会。拥有,我想学会。

但我只是个凡人。一个凡到让人都似乎忘记了我。

朋友们,我们会不会在见,我几乎每天晚上都在想这个问题。

在见,很简单吧。都在一个城市里,总会有时间遇见的。

但我们相遇的时候,不知你是否记得到我,会不会站在一起却当作不认识。

我亲爱的你们,在我们相遇的时候,不要说:“不认识”。

本文来自中华语文网学生博客,作者opar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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