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故事

这个期末,把自习用来都《鲁迅选集》了。然后又在晚上宿舍里偷看《徐志摩散文》。老师,由于考试给我们宽松的环境被我逮着了,我迷迷糊糊一下子生吞了一大堆看不懂的文字。相比之下,鲁迅先生的文章有份量多了。其中,就有《一件小事》这篇文章。这文章爸爸以前给我讲过,现在自己读了,却感叹这文章写的真“硬”,值得消化,也不能不消化。没有略微曲折的情节,也没有感情泛滥的直言,文章硬在何处?现在体会,不仅深深叹服,从鲁迅以后,文章文字如此“硬”的,恐怕没有几人了!

《我与故事》的故事,得从小时候说起。故事的字面意思中带有对小孩子的安慰,与强大的吸引力。一直很想听老一辈的人们说故事,可我爷爷没故事,老爷有故事却不会说,只是知道一味地进行党的说教,我只能看看童话故事,可市场流行的童话理解起来又太难,父母也不重视。不过,我自己倒是很在意,平常到书店,便直奔童话专柜,拿起来便一定要看完,可总也没有触动的感觉。后来,偶尔在小学图书馆里发现一本直译的《一千零一夜》,当时的感觉真是如饥似渴,平常过个村走个店的童怀不见了,我仿佛听见了不加修饰的长者的声音,平缓地向我叙述……然后在小学读本上读到了《海的女儿》,很感动,我自此体会到了《安徒生》的震撼度。现在,看到市面上成一座座小山的花朵般五颜六色的童话,忍不住暗骂“浪费”。可直译的童话真少见,漫画倒有一大堆,好像很受少年人欢迎,我小时候可没这种情趣。

初中时书读的不是很多,也就是到高一才读了一丁点儿书。父母的工作做的不到位,并没有给我订读书计划,只是盲目购买,这是做父母的通病。我感觉到了自己意识与行动中的差距。故事书这时候则变成小说了。我喜欢杰克.伦敦的小说。并不是因为我崇尚《热爱生命》中的所谓精神的东西,只不过他的小说中写出了社会百态,又充满了冒险的经历。而真正打动我的地方是作者的真实性,有一种令我信服的真实感。我们中国人遇到这种社会形态,要不像儒家入世,要不像到家出世,而杰克.伦敦却能在真实中隐忍地体会。诠释,这是强调个人主义,个性发展的。现在不知为何,而我却更感空虚。这是谁也帮不了我的。

《我与故事》的故事,实则是我的一些看法与牢骚,无聊至斯。

本文来自中华语文网学生博客,作者lishu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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