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学到高中,不知换了多少同桌,有些依稀记得做过同桌,有些开始怀疑是否做过同桌,有些甚至记不清名字已忘记了面容。于佳培,一个土得掉渣的名字,她是我初三时的最后一个同桌,也是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人。
初三,学校根据学生的成绩把级部的学生重新做了以下调整,她从一个很烂的班调到这儿。我们一开始并不是同桌,可以说只是对过,但只是因为说话太投机,真是有种相见恨晚,知音难觅的感觉。但我感觉他有些傻,有些谭大良的感觉,但他却和我说他其实聪明得不得了,只是不愿表现出来罢了,但我却有一种认为他说这话更傻的感觉。
班里的好事者就借着这件事开始恶搞了,竟然造谣说我们有夫妻相。天哪!这根本就是impossible!一则,我自认为自己是好孩子,安分守己,不会有这方面的倾向;二来,他那副尊容实在不敢让人恭维。单看嘴角上的那颗黑点,就怎么看怎么像媒婆,再加上平日里傻里傻气的,这怎么可能!其实,大家也只是说说玩玩而已,我也就不放在心上了。
可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班主任调座位的时候,我们俩竟然成了同桌!“幺,班主任真是慧眼呐,有眼力!”完了,现在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成为我的同桌后,我才知道他是一个“问题狂”,怎么什么都不会!我成了他的免费辅导员,每天给他解答者数不清的问题,不过,从他身上找鞋子好感也是蛮不错的,o(∩_∩)o...。不过,维持不了多久,我们就不得不互相签了保证书,我要求他每节课提问不许超过三次,他严谨我上课和他谈论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唉,无奈!因为当时觉得学得很快,上课就想说说话,每当这个是他就说:“你会了自己玩去,我还没学会,我还要考高中呐!”现在,想想他那股傻傻的上进,真的蛮好玩的。
后来,她照大头贴,我意外的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她的左脸上那颗黑点在照片上竟然跑到了右边的脸上去了。害得我那节课偷笑了一节课,最终给班主任提了办公室里,被批了一通,原因是我上课像是抽了风犯了神经,没办法,谁让我笑点低呐!
又一次,他跟我极力描绘他那个特别好的朋友,唉,那股劲儿都有点让我怀疑他是耽美小说看多了还是她是个“断背”。真是受不了那股疯癫。
他又一次跟我借钱,当时他办了通校证,我就让他负责每天给我买早饭来抵债,大约买了一个周的早饭,后来,他不肯了,说是亏大发了,都成了她往里垫钱了,于是,我联系他的名字送他一个外号“赔光光”
,还蛮好听的嘛。
最糗的一次是,学校里发“市朝阳读书之星”是在初二评的,初三才发初二我们不在同一个班里,我没想到我俩竟然是班里仅有的两个。“呦,真是同桌呀,缘分!”我晕,刚刚平息下的绯闻又要沸沸扬扬了。
有时,想一想那段波折的时光,有些哭笑不得,很好笑,很怀念,也很难重复。而那些超乎有情有无关乎爱情的情感,真的可以翻来覆去回味一生一世。
不知,那位傻的可爱同桌现在如何,还有曾经学习上的那股冲劲吗?还会记得我这个同桌吗?想必看在我逼着她在我的同学录上写赞美我的话的份上他也应该记的我吧。或许,我们真的很难再有机会见面了吧。即使见了面还会像以前那么洒脱吗?
生命中,总会遇到这样的人。他们不会陪你走一生一世,甚至不能陪你走一个季节。他们为了一个理由,出现在你的世界里,当你在看不到他们也能微笑前进的时候,他们便悄然淡出,除了一地狼藉的回忆,什么都不曾留给你。
珍惜,曾经和你笑过的人,即使他们永远不会再次出现。
本文来自中华语文网学生博客,作者林堇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