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亭文学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把兰亭文学社团建设成为社会职能明确,民主生活健全,充满活力,能够代表青年志向,真正得到青年学生信任的社团组织,依据《普通高中学生管理规则》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兰亭文学社团是语文组张老师领导下的先进青年、文学爱好者的群众性组织,是青年学生在实践中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繁荣社会主义文学的舞台,是我校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先锋队。

第三条兰亭文学社团创办于2003年9月10日,并很荣幸地邀请到中国教授担任顾问,以及一批指导老师。设有社刊主编一名,副主编两名,并由编辑组,秘书组,外联组,策划组,宣传技术组等机构组成。

第四条兰亭文学社的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努力践行“八荣八耻”的前提下,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创作方针,树立文明新风,培养文学人才,促进青年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宗旨、口号、誓词和精神

第五条宗旨:培养文学新秀,弘扬兰亭文化。

第六条口号:团结纪律家=温暖

第七条支部的誓词:我志愿加入兰亭文学社,坚决拥护校领导,遵守社团章程,牢记自己职责,用“责任心、自信心、荣耻心”去经营社团,努力干好事,干成事,争当一名优秀学生,积极主动,为打造温馨和谐的大家庭而共同奋斗。

第八条兰亭精神:《兰亭文学》始终以“培养文学新秀,弘扬兰亭文化”为宗旨,为弘扬中华民族的悠久文化,传播校园文化,培养高中生的文化修养等目标而努力奋斗着。作为一个文学团体,《兰亭文学》始终以文学给予人滋养,美化人心灵,它陶冶了我们的情操,并让我们在这片宽广的热土上圆了一个又一个的文学梦。《兰亭文学》带给了我们创作的自由,让我们时刻沐浴春风,清新脱俗。

过去,《兰亭文学》初露锋芒,默默成长,并不起眼。

现在,《兰亭文学》生机勃勃,茁壮成长,引人注目。

将来,《兰亭文学》必然繁华似锦,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道亮丽风景!

第三章工作任务

第九条坚持不懈对支部成员、青年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坚持密切联系社会生活,走繁荣校园文化的文学创作之路。

第十条密切配合学校、院系党政部门,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管理暂行规定》开展有特色的文学创作活动,把文学社社员和青年学生培养成遵纪守法,热爱生活,奋发向上的高素质人才。

第十一条每学期不定期由张老师自费印发《兰亭文学》若干份。

第十二条关心和维护社员的正当利益,了解、反映他们的正当要求,与一切损害青年学生身心健康的不良行为作斗争。

第四章组织结构

第十三条社团组织由社长1名、副社长2名、社刊主编1名、责任编辑2名共6人构成。是社团的日常行政机构。

第十四条社团组织成员职责

1)做好社刊编辑工作,负责稿件来源。

2)配合指导老师的工作,为本支部的刊物筛选稿件。

3)做好刊物出办前的各项工作。

4)为社团工作献策献力,尽心尽力。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社员享有的权利:

1.享有参加本社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享受本社参加活动的优先权和优惠措施;

3.社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帮助解决;社团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4.社员在本社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5.对先进事迹或个人,有获本社通报表扬和物质嘉奖的权利;

6.对本社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二十一条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遵守本社章程;

2.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及社团的利益;

3.社员应具有基本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公共行为道德准则,必须做到作风正派,良好的学习和生活观,热心为其他社员服务,维护本社的健康形象;

4.社员应当本着团结协作的原则,相互帮助,对于其他社员的困难,有义务尽自己所能帮助解决。

5.社员应该经常参与社团组织的活动;支持本社的建设,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

6.执行本社的决议,服从校和本社组织机构的领导和管理;

7.社员不得私自以社团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承诺,举办未经本社允许的活动,如有损害本社名誉的行为发生,本社有权取消其资格,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该行为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社员的权利与义务

1.文学社保障社员的正当权益。每位社员享有对自己作品优先咨询权,享有在《兰亭文学》上的优先发表权。

2.每位社员每周至少要向编辑部递交稿件一篇。除寒暑假外,累计一月未交稿件者取消其社员资格。

3.文学社顾问委员会和编辑部对每位社员一年进行一次年终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4.社员必须遵守本社章程,积极参加本社活动,按时完成文学社交给的任务。

5.社员在本社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建议权和批评权,有维护本社声誉的权利和义务。

6.分裂本社组织,严重损害本社声誉,不服从社长安排,不履行社员义务,抄袭别人作品,经教育无悔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留社查看、开除社籍等处分。

7.不参加社员大会两次或迟到、早退三次者特殊情况除外均作自动退社处理。

8.社员证件为名片纸印制,社员证只作为本人社员资格证明,不得它用。

9.本社社员在参加本社举办的各类活动时必须佩带社员证。若遗失应立即申报补办。

10.社员退社或被开除,社员证自动失效,社员毕业将其参加本社的有关资料转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六章、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各部例会,总结、布置工作、交流心得;

第二十四条考核制度

每学期期末,对各部门、各成员进行评分考核

第二十五条开展活动坚持的原则

1.民主集中制。

2.从实际出发。

3.从成员利益出发。

第二十六条选举制度

1.正副组长任期一年。

2.若在任职期间有任何渎职行为,经支委通过予以撤换。

3.对于表现优异、能力突出的会员、干事可在适当情况下,经支委会讨论通过提升为副组长、组长。

第二十七条经费管理制度

1、经费来源:院系办公室的拨款及其他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款项、捐

赠收入。

2、本支部的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各项活动。

3、用于出版《绿地》期刊、报刊及各项活动,奖励等开支。

4、经费由财务委员管理,受支部组织机构及成员监督。

5、经费支出需经团支书批准同意,组织委员核实,未经批准者,不给予报销,报销时应注明支出用途,经手人,证明人。

6.经费支出需保留收款收据或发票,建立经费收支帐目。由秘书组保存备案。

第二十八条纪律制度

1.支部纪律是本支部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支部团结与声誉、顺利开展活动的有利保障。

2.成员如果违反本制度或其它组织纪律,无故不覆行支部组织机构的决议,第一次给予警告,累计三次违纪的成员,经过支部组织机构讨论后,开除其会籍。

3.对于各种会议、活动,成员有事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各组组长请假,后汇总给秘书组组长,请假三次作一次旷会处理,无故旷会三次以上者含三次将开除支部干事行列,收回工作证。

第二十九条会议制度

1.会议分为全体成员干事大会、各部门工作例会、活动工作会议、临时会议等。

2.全体干事大会:

由团支书召集,全体干事,每学年不得少于三次,对支部的工作开展讨

论与建议。

总结本学期工作、举行各奖项的颁奖仪式以及根据需要进行部分职能机构人事的选举或改选。

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紧急会议时,团支书可做出临时决定。团支书做出临时决定后应在最快时间内通知各部门成员。

3.各部门工作例会:

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召集主持,该部门负责人、干事参加,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或各部门依情况自定,贯彻常务理事会决议、策划相关活动方案、讨论制定本部门的近期工作计划、分享之前活动所得经验教训、加强各成员间联系等。

4.活动工作会议:

由具体活动总负责人根据活动需要不定期主持召开,由所有参与具体活动筹备的组织者参加。

5.临时会议:

为处理突发事件等由支部部门干事临时主持召开的会议。

6.各部门应严格贯彻例会制度,促进支部成员沟通交流,提高支部成员工作热情以及集体凝聚力。

7.举行会议之前,会议主持者在尽可能的前提下应提前告知与会者会议议题,好让与会者有充足的时间准备,以提高会议讨论效率及成员的参与积极性。

8.各种会议记录由团支书指定专人记录、整理、存档。

第三十条团支部人事考核制度

1.本支部实行干事记分考核制度,考核时间段以学期为单位。

2.干事记分考核制度分为扣分与加分两部分独立进行。

3.扣分制度:

1)扣分制度主要用于保证支部成员的组织纪律性。

2)每位干事每学期拥有原始分50分,在该学期中,干事如有违反扣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实行扣分。

3)当分数等于或者小于0分时,该干事将被开除出会。

4.加分制度:

1)加分制度主要用于保证和调动支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以及干部的工作能力。

2)记分考核制度与人事任免制度相互挂钩:在换届选举中,参选副组长以上职务时,平时考核成绩占总成绩60%,当场投票成绩占总成绩40%。

5.扣分、加分方法:

1)支部的日常分工、各种活动、会议等等都需要扣分与加分记录。

2)记分以统一制定的表格进行,记分者必须严格按照具体规则进行记分,凡违反规定的记分记录当作无效处理。

3)各部门干事由该部门副组长记分,当副组长因故不能执行此职能时,由该副组长指定的人员代替记分。

4)团支部成员的分数由团支部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负责记分,每位记除自身以外的团支部成员的分数。

6.公平保障措施:

1)各记分人员定期在本支部公布记分情况,接受大家监督。

2)记分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记分,凡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3)各被记分人有权利和义务监督记分人的记分行为,积极举报不公正情况。

7.扣分、加分规则:

1)会议:

*准时参加会议者加1分;

*在会议中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参加讨论者加2分;

*迟到、早退者扣1分;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扣1分(正当理由除外);

*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扣2分;

*在会议中无心听讲、心不在焉者扣1分。

2)活动:

本文来自中华语文网学生博客,作者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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