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吵架

余老师到教室,见两同学吵架,问其故。

皓月曰:“我以明睿踩我脚为有意之举,并非无意也。”明睿以踩皓月之脚为无意,而非有意也。

皓月曰:“我欲做作业,汝忽然跑来,一双超级大脚如泰山压顶之势压来,其疼痛之感不言而喻。此不为故意踩我乎?”

明睿曰:“我急匆匆而至,乃王艺杨追我也!尔等知道,王艺杨乃捣蛋大王,追我何奇!大家证实!此不为无意踩乎?”

余老师不能决也。两同学笑曰:“孰为汝火眼金睛乎?”两人皆笑。余老师怒不可言,以一桩“欺师之罪”罚两同学各抄《两小儿辩日》三遍。

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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