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收到堂弟寄来的一张邮政贺卡。开奖的那天,我到邮电局去对号。路上,我一边走一边想:“要是能中奖,我肯定到儿童乐园玩上一天,要不然就到开心汤姆去饱餐一顿,咦!哈哈哈生日不是也快到了吗?我应该买一件礼物送给妈妈。”走着走着,不知不觉就到了邮电局的大门口了。我拿出卡号到上面一对,啊!我真的中奖了,是一等奖,奖金为一千元,我乐得一蹦三丈高,飞快地跑到营业厅去领奖,可是奖金没领到,却领了地税局的证明,我百思不得其解,是不是邮电局的叔叔给搞错了?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看到营业员叔叔太忙了,还是回家问问妈妈吧!
回到家里,妈妈告诉我:“孩子,你中奖是个偶然的机会,可是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每个纳税人的光荣。”“那钱交上去有什么用呢?”我好奇地问,妈妈笑着抚摸着我的头说:“你们学校漂亮吗?”妈妈怎么问起我的学校来了?不过,说起我的学校,我可自豪了,我挺起胸膛说:”我们学校是最美丽,最现代化的学校,有一座五层楼高的新教学楼,有三十个教室,每个教室有电风扇、电视机、、、、、、还有多媒体教室,哦,还有一座六层楼高的综合大楼也已经竣工了、、、、、、见我还在夸夸其谈,妈妈笑着摇头,打断我的话说:“那盖房子的钱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我说:“那肯定是国家拨款罗。”妈妈又问:“国家的钱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我摇了摇头,这可难住我了。妈妈说:“这些钱都是从税收的钱里拿出来的,我们青田的太鹤大桥、青田中学、铁路、高速公路、、、、、、都是用税收的钱建设的。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你应该为自己成为纳税人感到骄傲。”哦!原来是这样,“妈,咱们快到地税局去交税吧。”我拉起妈妈就往外跑,到了地税局,为了让我懂得一些税法知识,妈妈向服务员阿姨要了一本《个人所得税法》给我,翻开一看,上面明明白白的写着,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缴纳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我二话不说,就向妈妈要了两百块钱,交纳了税款,到了邮电局去领回了我的奖金。
这是我第一次中奖,也是我与税收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它使我懂得了依法纳税是我们纳税人的光荣,我为我能成为纳税人感到自豪。
指导老师:黄梅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