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孔乙己》有感

鲁镇的酒店格局和别的地方不一样,在于他们卖的是温酒。一个名叫孔乙己的人每天来这里喝酒,他与其他穿长衫的人不同。因为别人是坐着喝的,而他是站着的,他站着喝完就要离开...

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既没洗过更没补过。

一天,孔乙己过来喝酒时又有人嘲笑他偷了东西。孔乙己辩解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儿能算偷吗?”孔乙己为了过好日子只能这样了。

谁知因为这他还是被打折了腿,最终又被打死了。

其实我挺同情孔乙己的,单单是活着就要费尽全力,他还有积极向上的学习精神。想到我自己,吃穿学习不用自己发愁有爸爸和妈妈在,还专门办了读书卡,一栋楼海量的书籍随我挑,随我选,随我看。我要珍惜现在的每一刻,让自己强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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