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星期六,我想到姐姐家玩。我想自己走过去,妈妈不放心,决定让我坐公交车去。
我刚上公交车,就好象听见有人在哭。我走上前去一看,原来是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小女孩。她长的文文弱弱的,比我矮半个头。我问她怎么了,她抽泣着说:“我……我要去上补习班,但忘……忘带钱了,我又不敢……敢自己过马路,怎么办呀!”我想:自己还有一点零钱,就给这个小姑娘吧。我正准备掏钱时,心里有一个声音突然响起:“不能给她,她肯定是骗你钱的,不能给!”另一个声音反驳:“谁说不能给,你看这小姑娘长的文文弱弱的,也不像个坏人,再说,这世道上哪来这么多坏人啊?”。“人不可貌相啊,说不定她就是个骗子呢”。“助人为快乐之本啊!这小姑娘也不会为两元钱费这么大劲来骗人吧?”……
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我把两元钱交到这个小姑娘的手上,她马上破涕为笑,跑去投币了。
看着她眉开眼笑的样子,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助人为快乐之本,这句话说的真不错!
你快乐,所以我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