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我年纪小小,却能领“工资”了。
星期三那天,我从何老师那里得来了一个振奋人心的喜讯:我的作文发表在《珠江少年》杂志上,获稿费二十元。这就是我的第一份“工资”。老师递给我一张绿色的单据,告诉我凭着它,就可以去邮局领钱。
星期六,我带着单据和身份证,在妈妈的陪同下,冒着毛毛细雨去乐从邮局领钱了。来到邮局,我们看见有很多个窗口,不知该到哪个窗口领钱呢?我们只得询问其中一个服务员,服务员说:“去后门领钱。”我俩听后,兴冲冲地往后门去了。来到后门,我们又问了一位带着眼镜,佩戴着工作证的姐姐,姐姐用手托了托眼镜,慢条斯理地说:“到前门吧。”“不会吧?到前门?前门的工作人员怎么说到后门来的?”妈妈质疑道。“是的,在前门银行柜台那里。”“哦,谢谢。”妈妈道谢后,拉着我的小手又往前门走。
来到前门的邮局大厅,一位保安叔叔看到我们拿着的单据,问妈妈:“来取钱是吧?”妈妈点点头,于是他就教我们先把单据背后的资料填写好,再在那个窗口排队取钱。我顺着叔叔手指的方向望去,哦,原来是在3号窗口的“电子汇兑”那里取钱。对着身份证填好了资料,我们就排队了。终于到我们了,我把单据交给服务员姐姐,谁知,姐姐又让我在单据上多签一次名,我不敢多问,照姐姐的意思又认真地签上名字。姐姐接过单据,看过后笑着说:“小朋友的字写得多漂亮呀!我还以为是妈妈代替你签名的呢。”我们都开心地笑了。姐姐认真核对过身份证后,在电脑上操作了一会儿,就递给我二十元钞票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更是笑得合不拢嘴了。我要把这第一份“工资”珍藏好,作为一个纪念。
第一次领“工资”,真是一件快乐无比的事情!我要感谢老师、家人和同学对我的关心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