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去春来,我最喜欢的草莓成熟了。我喜欢它,不仅是因为它有营养,而且它的形状小巧玲珑,味道酸甜可口。
草莓近似于鸡心但又比鸡心大得多。红彤彤的外衣,好像一个红宝石上面还点缀着“小芝麻”。大的小黄点好像小黄石一样,摸起来还挺滑呢。上面还长着一个小绿柄,柄上还长着绿叶。哦,原来那是草莓的“小帽子”。你再看它的红脸多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呀!
草莓刚开始是淡黄色,接着就变成表里泛白,最后就变成火红色。如果你咬开草莓,就会露出新鲜红嫩的果肉,嘴唇上同时也会染上一些红色的香甜汁水。
草莓颜色鲜艳,形状又多姿多样,味道更是鲜美无比,酸甜可口,让你越吃越想吃。你再闻一闻那诱人的气味,更会垂涎三尺。我非常喜欢草莓。如果你不信,我就举个例子给你听听。有一次,妈妈买来好多草莓,怕我酸坏了只给了我一部分,剩下的放在桌上,我将妈妈给我的全吃了,可还是没吃够,便走到桌旁,把草莓全吃光了。等吃午饭时,我肚子鼓鼓的,连饭也吃不下了。
草莓是一种颜色鲜艳、味道甜美的水果,它能补充维生素,清心败火,所以我非常喜欢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