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看了一部电影《邱少云》,电影看完后我心里多了一份感动,一份感慨,一缕欣慰。之所以感动,是因为他不屈的精神,之所以感概,是因为他为集体利益而献身的行为,欣慰是因为熊熊烈火而造就了他千古英明。他就是宁愿烈火焚身,也不愿违反纪律的伟大的战士——邱少云!
电影讲的是1952年10月12日清晨,浓雾沉积在“391”的山岭峡谷,秋风拽着雾团,如片片烟云,此起彼伏,时隐时现。邱少云和499个战士一起潜伏在敌人前沿阵地。战士们身上的茅草伪装和周围的茅草“混为一体”,连老鹰也分辨不清,一切都正常有序进行着,可事情的发展产生了意想不到的转变,一个燃烧弹在离邱少云一米处炸开,这种美式燃烧弹是凝固汽油弹,裂开的油液带着火星溅到他身上,腿上的伪装网和茅草立刻燃起了烈火,那烈火很猛,邱少云全身剧烈的抽动着,脸都痛绿了,双手使劲地插进泥土里,火苗每抖动一下,他的身子就抽搐一下,战友们更是心疼的泪流满面,旁边二米处就一条水沟,只要他一滚,就可以活命,但邱少云深知只要他一动,立刻就会暴露目标,潜伏地立刻就会变成火葬场,导致全军覆没。邱少云为了499位战士的生命安全,为了战斗的胜利,他像千斤巨石一般,趴在火堆里,烈火焚身的痛苦使他脸都变了形,嘴唇也咬破了,鲜血一滴一滴的落在地上,但他也一动也不动,直到最后一息,看到这里我心里一阵阵发紧,一阵哽咽,眼泪不禁夺眶而出,是啊!让火烧半小时,这哪是平常人能忍受的呀!如果他没有钢铁一般的意志,没有严守纪律,勇于牺牲的精神是绝不可能做到的。
邱少云,你虽然牺牲了,但你永远活在我们心中,我一定以你为榜样,做一个勇敢的人,有强烈的集体观念的人,遵守纪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