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安全从小做起

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知识,今天中午12点,我们五年级3个班在多媒体教室里听讲了“小学生法制安全讲座”,由东栅派出所的张敏张警官为我们主讲。

首先,张警官告诉我们:“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故意伤害、强奸、投毒、贩卖毒品。。。。。。罪行同样要负刑事责任。”张警官还根据我们身边的一些案例来告诉我们必须引以为戒。有一件案例让我难以忘怀,讲得是有一次,两个男孩和他们的爸爸去田里,然后,两个男孩感觉田里不好玩就回家了。但是,就是因为他们回家才惹出了大祸。他们居然模仿起了《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灰太狼烤羊的情节。几个小朋友前几次把火点起来时,这位弟弟都把火踩灭了,但是等再一次把火点起来的时候来了一阵风,火越来越大,因为这哥哥和弟弟已经被绑了起来,所以大火烧到了身上,等着爸爸回来的时候,这哥俩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经过这一件案例,我知道不要轻易模仿电视中的情节。张警官还为我们介绍了遵纪守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及自我防范和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些方法,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实用性。

通过今天的讲座,我们明白了应该怎样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怎样预防犯罪。我们一定要做一个懂法知法的小学生。

闽ICP备2021017268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