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人生如此短暂,就应该把握每一分每一秒,不要让自己留下任何遗憾。我们正处在豆蔻年华,有的是对未来的幻想,别让幻想成为泡影……
——题记
2008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一,天空有着一如既往的寂静,但似乎今天的它与我的心情一样,多了一份严肃和忧伤。前不久,我在傅老师的带领下和班里几个其他同学来到了诸暨市法院。走入法院,庄严迎面而来。就坐后,我静静地观察起来:镌刻着国徽、发亮的地板、整齐的座位,这里似乎是一个邪恶没有办法侵蚀的地方,似乎是一个黑暗无法笼罩的天堂,似乎这儿只属于纯洁污染的美丽,只属于公平的“天秤”,连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法律的公正和严明。
时间一滴一滴地坠入我急切的心房。大约过了 10 分钟,审判长、公诉人、被告人陆续进场。这是我们轰动和影响我们学校的一个绑架案。犯罪嫌疑人有三个,看着三个低着头,忏悔的背影,我猜想他们的年龄: 19 岁? 20 岁? 21 岁?公诉人阐述着案件,为了可以得到金钱,他们绑架了被害人,末了,法官问道:“你们同意公诉人所说的吗?”“嗯。”“嗯。”“嗯。”三个原本美丽的声音响起。为了身外之物,他们用自己的双手毁了他们本该灿烂的青春,碎了他们对未来美好的憧憬。我不觉轻声惋惜:难道欲望就这样可怕吗?随着法官手中锤子的落下,我的心随着掉下无底深渊,说不出的苦涩:这些如花一样的生命啊,就这样因一时的冲动凋零在青春飞扬的时刻。为什么?是他们没有意识到生命的美丽?法官公正又无情地判了 14 年、 13 年、 13 年。我的心一颤: 14 年!妈妈从我带到了人世间也不过 14 年。 14 年,这是目前我的所有痕迹,却成为他们为之忏悔的永远。我托着下巴,犯罪嫌疑人的脚步异常慌乱,丝丝颤抖,眼里有着一厘绝望。人这样短暂的几十年就被剥夺了十几年,后悔!痛恨!此时还有什么意义呢?
走出法院,天一样蓝,我却觉得它是那么的寂寞;云一样白,我却觉得它是那么的伤感……犯人罪有应得,但是为什么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