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后,小红问我:“你明天能来参加我的生日聚会吗?”
我兴高采烈地说:“一定去。”“太好了,一言为定。”
我毫不犹豫地回应道:“一言为定。”“耶!”她显得特别兴奋,与我击掌后,一蹦一跳地走远了。
小红走后一会儿,小丽也来了,她问我:“明天能参加我们的野餐吗?”我犹豫了一下,刚想说明情况,她嗔怪道:“张静啊,张静,你怎么变得婆婆妈妈的了!请你去野餐,不用你花钱,不用你带什么吃的喝的,你咋这么难请呢?你到底能不能参加?”
我听到这里,只好吞吞吐吐地说:“能……能……”
小丽走后,我心烦意乱地想了很久,也没想出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第二天,我想起昨天答应小红和小丽的事情,十分闹心,最后作出了选择——还是去参加小丽她们的野餐吧。
到了野餐的目的地,我和大伙儿玩得很开心。我参与了她们的美餐制作,还和小丽捡树枝生火。树枝捡够了,我又和其他人一起去挖野菜,顺便还采了一些野蘑菇……
第三天的第二节课后,我在操场上散步,突然有一个人捶了我后背一下。我一看,是小红,一定是她生日那天我没有去,她生气了。
我想跟她解释,可是她已经气哼哼地走远了。我难过极了,都怪我!两个活动,我没有“分身术”,不能同时参加,那么,舍弃了哪个,应事先告诉那个人才对,不能随便爽约啊!
有了这次对小红爽约的经历,我吸取了教训:想要交朋友,一定要遵守诺言,不能失信。
〔作者:张 静 地址:辽宁法库县秀水河子镇中心小学五2班 指导老师:裴焕君〕
《语文报•小学五年级版》第153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