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每一个用心写好、反复修正作文的人,写的作文都会很棒,都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窃读记》也不例外,童年时的“窃读”,让“我”从书中得到了很多乐趣。
从第一自然段中我觉得作者很爱看书,因为如果一般人写作文说自己爱看书,就不会去写菜的香味,而作者恰好利用这一点,在文章开头写出了菜香,让我隐隐约约感到书在作者心中就像美味佳肴一样清香扑鼻。
但不管在多么晴朗的天空下,也有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作者因为家庭情况并不能富裕,所以只能小心翼翼地偷溜到书店里“窃读”。而且这样的“窃读”,也会有被发现的时候。作者提心吊胆地看书,一点一滴地丰富着自己的精神粮食。所以,为了看书,作者把自己的“窃读”发挥得淋漓尽致。
作者酷爱读书的境界让我值得学习,作者对读书那种如饥似渴的精神令我敬佩。21世纪的青年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让我们以“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为座右铭,以“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为学习的榜样,以“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的毅力,在知识的海洋里,不断地学习,不断地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