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榴莲

猴年马月狗日,水果法院开庭了。这时水果代表济济一堂,大家神情严肃,因为这次审讯要决定被告人榴莲家族的兴亡史。

“开庭,带被告出庭!”法院这次派出的主审是知识丰富,精通法律的苹果教授。

这时,满身是刺儿的榴莲穿着一身土黄色的囚衣,被两个身强力壮的西瓜卫士给押上了法庭。一看到它,原告蜜桃小姐就站起身来说:“下三滥!”苹果教授忙 说:“原告别急,慢慢说。”蜜桃小 姐的律师控诉道:“上次原告和它一起被小明买进了家里,小明一拿起它就扎到了手,由于小明看到了它那恶心的外表,勉强切开了,可那一股臭味扑鼻而来,害得 他吐了好几天!苹果教授,榴莲既恶心,又危害人们的健康。您说说,这种水果应该怎么处治?”众水果一听,议论纷纷:

“这个坏蛋,除名!除名?”

“滚!滚!”

“不要脸!我们桔子不能学他!”

……苹果教授一看乱了套,忙锤了一下小锤子:“肃静,肃静!被告可有话说吗?”

榴莲委屈地说:“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我有话说啊……”刚说完,被告律师就说:“榴莲,是一种营养价值极高的水果,其果肉十分柔软,滑而不腻,十分爽 口,甚至有一定的美容价值,被人们称为‘水果之王’。”这样一来,水果们愣住了,不知所措。苹果决定:“根据水果律法第一章第十六条四十五项:凡戴罪立功 者,功过相抵,不提及功与过。我宣布:榴莲无罪释放,但以后要造福于人类。”

法庭里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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