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我们中国古代的一句古话。的确,一个国家,想要富强,就必须要有公正严明的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管理好这个国家,让这个国家走向富强。
在我们的身边,有这样的一群人,他们十六、七岁,正值青春好年华,却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靠偷、抢过日子。其实他们也和我们一样,从牙牙学语的孩子成长到无忧无虑的少年,再到多愁伤感的青年。他们也因该有有一个五彩缤纷的未来。只是在他们的生活中曾经出现过阴影,不可磨灭的阴影,让他们的心灵备受煎熬;或是他们从小养成一些坏习惯。如:爱讲粗话,经常打架,习惯性的“顺手牵羊”等。据统计青少年中由于心理障碍和精神疾病或从小养成坏习惯所造成的悲剧已呈上升趋势,甚至已成为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之一。
下面我为大家讲述一个真实的故事:徐某从小家境贫寒,只能将将维持徐某一家的生计。徐某从小就懂得了生活的艰辛,在学校里是一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有一阵子,学校刮起“四驱热”,他很羡慕,可是他不敢向父母要钱买,于是他打算铤而走险——偷窃。他偷了一位同学的二十块钱,因为只是二十块钱,被偷的那位同学并没有告诉老师,这让徐某形成了侥幸心理。因为有了第一次的侥幸,所以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徐某因偷窃数目较大而葬送了自己的锦绣前程。
由此可见,触犯法律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事,更关乎到自己的亲人,自己身边的人,关心自己的人,更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有些同学不认为一些顺手牵羊的行为属于犯罪,单事实不是如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学们,面对心理上的困惑和问题,我们应该及时排解,避免因心里的困惑而酿成悲剧,在学习上我们努力学习,让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学习上,在学校里不与同学攀比吃穿,不追赶所谓的“潮流”,不让一些负面的情绪控制自己。
同学们,我们有幸生活在法律严明的蓝天之下,我们是祖国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我们万万不可以身试法。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让法律永驻你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