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实践时,我们参观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还听了相关的法制知识讲座。对法律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每一个公民从“呱呱”坠地起,就与法律粘在一起,不可分离。法律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社会的经纬线,更是我们少年儿童的保护伞。
只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才能真正得到法律的切实保护。在我们的身边,有许多的法盲,当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不会拿起法律武器与“敌人”抗争;当他们的行为越过法律的界限时,他们还不知已犯了法,以至于“一失足成千古恨”。
法律是不相信眼泪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公民要想得到法律的切实保护,首先就必须守法。
17岁的李东,本来是品学兼优的高中生。因为一次在放学途中受到不法分子的要挟,不敢报警,在万分恐惧之下,被逼着参与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从此误入歧途,一蹶不起,学习成绩也一落千丈,甚至逃学了。
在一次参与犯罪活动的同时,李东参与了一次恶战,一个同伙打伤了人,在警车声的鸣响下,犯罪分子纷纷逃命,李东也不顾一切,像无头的苍蝇畏罪潜逃逃到了深山里。在树林里,他气喘吁吁,手不停地颤抖,目光如木鸡般呆呆的,恶梦般的恐惧让他死灰般地僵住了。
天越来越暗,渐渐地,漆黑覆盖了整个夜空。李东蜷缩着身子,他感到眼前像下着一场漫无边际的冰冷的苦雨,悔恨的泪水泉涌般地迸发了,回想着那造成噩梦的一幕幕情景,他痛恨自己,痛恨那些不法分子。
此时此刻,他想起了与自己相依为命的母亲,想起了母亲绝望的眼神,他心里难过得犹如撕心裂肺般的痛。他终于控制不住自己,开始号啕大哭,慢慢地又呜咽了好久,哭肿的疲惫的双眼慢慢地合上了,他累得睡着了。
他梦见了母亲,母亲仿佛又在告诉他:人类自己违背了人性,也必将自食其果,正义的理性让他良心发现,他终于悟出了当中的道理:只有自首,才能得以心灵的解脱。
第二天,曙光从晨曦中露出来了,一滴晶莹的露珠调皮地溜到了李东的脸上。他苏醒了,望着金色的晨光,在树林里呆了整整一夜的他,重拾信心,他决定回去自首,将犯罪同伙的罪行一一举报。为了他母亲,为了他自己,也为了那人性的法网。
是法律给了李东重生的曙光,使他痛改前非,重返校园。如果在一开始的时候,李东就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也不至于经历那样的恶梦。
从李东身上我们悟到“经一事,长一智”的道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的人为了一些小事而斤斤计较,为了一点小事而出手伤人。同学们,当乌云遮住了阳光,遮住了我们灿烂的笑脸;当黑暗挡住了辉煌,挡住了我们勇于探索的心,此时的我们,该做的并不是恐惧、逃避,而是用团结的力量,用法律知识驱赶黑暗。希望那些迷途的“羔羊”都能像李东那样重新找到回家的路,再次让阳光洒进他们封闭的心灵。
淡薄法律知识会使人不知不觉间走上犯罪的道路,使人踏入罪恶的深渊。所以,学法、懂法是我们青少年学生不可缺少的责任之一。这次法制教育讲座,让我们受益非浅,正因为有了法律的保驾护航,我们才能在人生的征途上扬起风帆,乘风破浪,去实现我们的理想。法律就像是一棵棵大树的繁枝茂叶,阻挡着猛烈的阳光,净化了空气中的尘土,为我们提供了适度的生存环境,这些法律的保护,使我们生活在永远的春天里。
我们作为祖国含苞欲放的花朵,祖国等待着我们的开放来美化它。我们作为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更应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同学们,为了我们自已,为了父母,为了祖国美好的明天,让我们做一朵朵永远开放的鲜花。(指导老师:曾葆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