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考数学了,和同学们对题时,发生了小小的争吵。
下了课,我们几个“死党”在一起开始对题,当对到最后一道题时,大家的意见都不统一。题是这样的:2007年6月1日儿童节这天休息,6月2日、3日周六、周日正常休息,你能算出6月上了多少天课?休息了多少天吗?
我是这样算的:30÷7=4(周)……2(天)
4×5=20(天)2×4=8(天)8+2=10(天)
答:6月上了20天课,休息了10天。
可是高亚男说上了19天课,休息11天,她的答案得到了阎雨晨、张梦婕、谭思雨的同意,而只有张博雅同意我的答案,无论我俩怎么和她们争辩,她们都坚持自己的答案,我带着打赌的口气问:“你们不相信我的答案,敢不敢列一张日历?这可是最笨的方法了。”她们一口同声地答应了。我拿出纸和笔,在上面列了一行星期,然后在下面写出6月份的日期,30号正好对在周六,让她们数了数,就是休息10天,上课20天,这下她们没话可说了,这题我和张博雅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