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水与火

地点:世界法庭

事件:火烧毁了王大嫂的房子

被告:火

原告:王大嫂

法官:火,这几年你也挺安分的,为什么突然出来闹事了?

火:我虽然天生好动,脾气暴躁,但在这次事件中,我是无辜的。

法官:无辜?你烧毁了别人的房屋,烧死了别人的牲畜,居然还说自己无辜?

火:如果不是王大嫂私拉乱接电线,我才不想出来闹事呢。

法官:这么说来你是不想认罪了?

火:我有什么罪?大多数火灾都是你们人类自己造成的,你们应该好好检讨一下自己的行为!

法官:根据第1941条立法规定:危害人民生命财产者,判处死刑,立刻执行!退庭。

行刑人员拿来水管,准备将火浇灭。“啪”,拧开水龙头,只有一滴水流出来——没水了。火十分得意。人们一时没辙。

法官:大怒水呢?水到哪里去了?快去把水给我抓回来!

警察们发出通缉令,到处搜捕水。他们发现各地都缺水,而且每天渴死的人很多,警察们下定决心:一定要把水抓回来!一天,他们来到一个不知名的村庄。这儿山清水秀,一条小河“哗啦啦”地流着。警察们来到源头,将正在嬉闹的水缉拿归案了。

地点:世界法庭

被告:水

罪名:玩忽职守

法官:你自个儿去千里之外的村庄玩乐,可曾想过人们急需用水,甚至有的人还被渴死?

水:想到过。

法官:那你为什么还要那样做?

水:本来我和你们人类相处得挺好,可是你们却一点儿也不珍惜我,弄得我又脏又臭。我不逃走,难道任由你们人类糟蹋吗?

刹那间,法庭里寂静无声,人们都陷入了沉思。

经过讨论,法官宣布:水是无罪的,犯错的是我们人类自己。

水被无罪释放了。

〔作者地址甘肃华亭县安口小学五1班指导老师 冯蓬勃〕

本文来自《语文报·五六年级》,作者李欣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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