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某月的某个黄昏,透过岁月深深的暗影看时光留下的掌纹,一些当时看来并不重要的事却长久扎根于记忆念念不忘,仍旧停留在时光的原处、记忆的最深处、我的心底。如果你的记忆开始褪色,如果那些承载着记忆的照片开始泛黄,如果你已经淡忘了幼年朴实纯真的儿歌,如果你已经渐渐模糊了童年的样子,你是否,还记得那些温暖和美好。
我记得。似乎一切都是命中注定。我做了我爸爸和妈妈的女儿,出生在夜晚,名字里有个很带琼瑶色彩的字,有点神经质和理想主义,是个矛盾体。喜欢好听的歌但不一定是最流行的,每次陪妈妈逛街买的衣服她都能喜欢,想不睡觉时可以熬到很晚却仍然很精神,经常懒懒地做着事情不去理睬耳边妈妈“吹”过的风,下雨天可以不打伞一直淋着到家,会在房间的一隅沉默坐着或静静看书又或自言自语。
从小就很讨人喜欢,貌似是因为嘴甜的小孩有糖吃的缘故;在幼儿园的时候拿起第一支蜡笔开始涂鸦却在多年后小有成就时被自己随手扔掉,然后被妈妈责怪说不持之以恒;小学三年级开始了第一篇作文就被老师全班朗读,所以到现在都还记得,然后开始随心所欲地乱写起来。初中时候读到了金庸,最崇拜的侠客是杨过,因为他桀骜不驯;读到了琼瑶,哭得死去活来,所以到今时今日落下了多愁善感的毛病;到后来去《巴黎圣母院》里找过卡西莫多,即便他是个那么丑的男人但心灵却最美丽;也曾向往沿着同样的路线开始我的《文化苦旅》……于是我就长成了现在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