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胡锦涛主席一直贯彻舍己为人的精神,党要为民,官要为民,人民更要有“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意识。
其实,作为一名小学生,不知道什么是三个代表,我也管不到什么和谐社会,可是我只要挺着自己的良心,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就是我们普通大众真正要面对的东西。
最近,我看了一辑节目《人与社会》,是关于一年前导游文花枝的舍己为人事迹。事情是这样的,在旅游车行进过程中突发车祸,在救护人员救人的时刻 ,她主动要求先救乘客,结果因为耽误救护时间,左腿高位截肢,使这个美丽漂亮的导游小姐永远失去了自己的左腿。我们先不去设想她如果知道不先救自己就会失去左腿,还会不会那样做的问题。我们只需要知道她具备一种精神,一种平常人和那些在危机发生时却袖手旁观的人所不具备的东西,这就是人活在社会大家庭中应该具有的一种责无旁贷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