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道高考题。
而我是个六年级的小学生。小学生去写高考题,总是会有挺可笑的感觉,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命这个题,因为今天要写的是我们班的时尚,而且是我们班的秘密——QQ群。
放学了,天有些放晴了,我和妈妈一起走回家。一路上,没有说话,也许我们都感到累,没有什么好说的吧,就这样,我们沉默着。
快到家时,妈妈忽然问我:“你知道吗?你们王老师知道你们班有QQ群。“噢。”我轻轻地应了一声,最近班上很多人都在谈论“QQ”这个话题,老师也大概觉察到了什么吧。
“QQ”一直都是青少年心目中时尚的代言词。五六年级的同学,一般都有QQ,都各有自己的群,比如我们班,每晚至少25人上线,当然,他们上线的极体面的理由,可以节省话费。他们爱把白天该问的问题,在晚上的QQ上聊,也爱对别人的呢称品头论足,一开电脑,便上线,久而久之,打字速度倒是快了很多,有时兴致高时,手指在键盘上“啪搭啪搭”地跳“踢踏舞”,“嘀嘀”声不觉于耳。当然,更刺激的是充Q币、玩QQ游戏了。
终究,纸包不住火,这么一来二去的,老师也自然知道了。“有QQ的,给我站起来!”如河东狮吼,呼拉一下,全班44人,39名“壮士”挺身而出,个个表情“视死如归”。而我依旧坦坦荡荡地坐在座位上,与还有4名幸存者,相视而笑,打着胜利的手势。
这不能说是幸灾乐祸吧。毕竟,没有“QQ”曾让我们格格不入。每当他们兴奋地谈论起“QQ”时,我只能坐在一旁静静地翻书,思考。我明白,这会让许多人都认为我是个呆板的“书呆子”,不懂时尚。但是,他们不知道,时尚不仅仅只有他们口中的“QQ”“游戏”“SHE”,时尚应该还包含许多更富实际意义的内容。
什么叫“品味时尚”?品味在时尚前面,说明品味比时尚更重要,就像气质比美丽更值得拥有。如果,时尚在他们手里演变成了一种纯粹的娱乐、游戏,我觉得,这种时尚也就没有价值可言了。
有一件事,让我惊讶不已,班群的创建者,竟是吴京杭,谁都知道,她是学习数一数二的。也许,我的惊讶过于大惊小怪了。毕竟,二者是不相干的,也许真正该惊奇的也许是我们的老师吧。
现在,我还在写我的博文。我知道,这个时候,班上的许多人又在聊“QQ”了……
本文来自中华语文网学生博客,作者方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