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劝那些不知法且吹毛求疵的人

今天,和往常不一样的是,我又得到了期盼已久的“信件”。鄙人当然自知没甚能耐,所以这封信不是给我的,是给我们的。这封信,或者说是“檄文”,很荣幸,是一位大佬写的,她的笔名叫八岁(枸杞)。在这方面鄙人不好回避,既然已经拔出刀枪,游戏就已经开始了。枸杞说我们发国旗表情包了,这固然不假,我们确实发了。但是,我认为我们并没有像“莉哥”一样触碰法律底线。下面我把法律再发一下,免得某些人不懂法律反而瞎叨叨。“国旗国徽罪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指在公共场合以焚 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 的行为。”同《国歌法》一样,轻则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重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首先,我们没有做以上实体事件,只是发了表情而已,而且没有损坏,也没有涂污,更没有附加上污言秽语!那张表情是这样的:“一张国旗,下面配有文字(我爱我的祖国。)”就这么简单,我们就成了侮辱国旗的“小学生”。我不明白,难道我们发一张国旗图片并加上“我爱祖国”这句话不行吗?而且还犯法了?没办法,有些杠精喜欢没事找事吹毛求疵。而且虽然我们并没有违背各种法律,但基础的道德我们还是有的。我记得枸杞哥哥你,好像恶意侮辱我们是“小学生,辣鸡”了。不知道人身攻击算不算犯法呢?即使是,我们也不会举报你的,因为我们不会跟枸斤斤计较。还有,据我所知,不能骂别人,这好像是《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里面也有条例吧?难道连小规章都遵守不了的人还有资格去胡乱指责别人?首先,我们没有侮辱国旗,并没有法律上说的那样侮辱,只是在国旗上附加上“我爱祖国这几个文字”。既然百度有国旗图片,那么保存并发送没有错吧?既然法律没写不能在国旗前说“我爱祖国”,那么我们也没错吧?你却有理有据地说我们犯法了,侮辱国旗了,请你先看清楚些,我们没有侮辱国旗,是你想多了。毕竟周一天天在国旗下演讲,“我爱祖国”这句话我可没少说,我还真不知道这就是犯法了,幸亏你提醒。还有,我可没有以“无知者无罪”为借口为自己辩白。也没倚小卖小,何来如此诸多“碍国”言论?我们也没像莉哥一样编改国旗,也没发侮辱言论。毕竟我爱祖国这句话是老师教给我们的。其实我都明白,你以为我们小,还好像不懂法律瞎叨叨一样。其实不然,你也不差,据说飞蛾扑火是因为他把灯当成月亮了!我想起了一位大佬的教诲“不要和杠精较量,你赢不了的。”可我偏要试试,因为“无知者”无畏。此文虽然牵扯些私人恩怨,但是我也为了真正的法律证明了一下。法律法规不是随便能压人的武器,而是维护我们自身的法器。不是拿来扫两眼就可以滥用的,是要用心去读,读懂它。还望审核老师多担待,我们不会发生什么争吵笔战之类的,这里我向您保证,我不会这么做的,拜托审核老师了,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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