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失在来日方长

曾经我以为,只要她走了,我就会是你生命里的主角。后来才发现,其实,在你的世界,我从来都只是一个有身份的群演。——题记事隔经年,他突然出现在我的访客记录里,我呆坐了一夜,一会哭,一会笑。我喜欢他,六年。那时,我们才刚上小学。彼时橙花已散尽,几个小小的点挂于枝头。老师领着他,来到了我身边。他的嘴角微扬起一个干净的弧度,我没有脸红,只是心漏了一拍。那时候还不懂什么是喜欢,只是觉得身边习惯有一个身影。我拼音不好,他拼音好却不会写字,可我会写字。每次老师听写,我都会凑过去问他拼音。他就会佯装生气的敲我的头说,你怎么这么笨。然后再一本正经告诉我正确答案。我也会在他写错字的时候,开玩笑的说,你才傻呢。也许是那时候的时光太过让人难忘,多年后,成熟稳重的我总会忽的想起,然后措手不及。后来,老师调了座位。后来,他喜欢上了一个女生。那个女生,有着瘦瘦的瓜子脸,高挑的身材,文文静静,学习也很好,画得一手的素描。我没有她优秀,没有她漂亮,没有她家世好。我输给她,理所当然,却心有不甘。明明是我先遇见他的,凭什么,凭什么……他喜欢的不是我?他在我心里那样重要,她却不当回事,他那么喜欢她呀。他喜欢她,所以她有权利去践踏。我捧在心尖尖上的人,在她眼里,一文不值。还好,一年后,她转了学。我喜欢得小心翼翼,喜欢得躲躲藏藏,喜欢得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许是上天垂怜,我又再次成为了他的同桌,那时候的我们早已在沧桑中被褪去了太多骄傲,再回不到从前。我比较随和,和他之前做过同桌,关系还算不错。他还是会给我讲拼音,却再也不会敲我的头说我笨;我还是会给他讲字,却再也不会傻傻的对他笑。我们都长大了,不会再童言无忌。我们都学会了尊重,却给彼此的心门上了把锁。但,她的离开,他的降临,都让我固执的认为,这是一个机会。我问他,你喜欢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他沉思后回答,日久生情吧。对啊,我都陪他那么久了,我那么喜欢他,他应该也是喜欢我的吧……可是,却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不是所有的努力都可以得到回报,感情也不是用时间来衡量。他还是不喜欢我,我都那样努力了,他还是不喜欢我,没有理由的那种不喜欢。他喜欢的是我身边最好的朋友,多狗血呀,像写烂尾的言情小说那样不堪。我熙熙攘攘的赶上了他的步伐,他却从来都不会回头看看穷追不舍的我。爱而不得,我连难过的理由都没有。他喜欢她,甚至喜欢我的好朋友,他都没有喜欢过我。如果他要找一个人疗伤,找我呀,我不介意。为什么不是我,我都这么努力了,为什么?我在等,他也在等,而我们中间,隔的是一整个银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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