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秋味

我爱故乡的秋天,不为别的,只为她温润如玉的气质。人说,北国之秋雷厉风行,粗犷傲岸,来去匆匆,如同陕北汉子嘹亮高亢的山歌。郁达夫先生以为,北国之秋如白干烈酒,秋味如馍馍般耐嚼耐品;我说故乡之秋接冬连夏缓缓而来的秋味,亦别有一番风味。

当夏的尾韵还未消散,便依稀可见稻田里收割谷穗的农人,枝头泛黄枯零的秋叶,渐渐淡黄渐渐消瘦的远山。模糊的夏秋,好像一类别致的糕点,清新怡人爽心清目。况且,这样随和地送别夏日,也确能体现南方人细腻的性子。于是,我爱于清闲时刻,屏息独品夏秋交替、秋冬接壤的秋味。

天是渐渐转淡的。还未察觉,偶一抬眼就见着了越来越澄澈越来越高远的天幕。叹一声,道一句:“入秋了……”是啊,故乡的秋总来得静悄悄,来得不为人知,怕惊扰了谁的梦。当秋风作为一位指挥家,指挥着落叶秋果秋雨演出,时而静谧,时而柔美,时而慷慨,时而轻灵……一场盛大的演出之后,秋便恋恋不舍地谢幕了。冬是意气风发地出场的,可秋虽怯,却舍不得爱抚过的大地和人们,于是止不住回头望,眸如秋水。就这样,秋去冬来,推推搡搡。

我爱故乡的秋。不为别的,只为她平凡却特别的草木秋景。秋为何物?草木萧瑟,江山萧条,触目皆悲,很多人这么认为。我爱这样枯黄而惆怅的季节,我爱秋的这一心性,因为那种低沉悲凉、被时光着色的美感,总能触发我无尽的思绪。坐车来县城的路上,窗外尽皆为枯黄的野草淡黄的树木,从目之初及处,一直延伸到天的那边,地的尽头。梯田失去往日的喧闹,选择沉默;路边的树木失去青春的色彩,脑袋低垂,似谢顶的老人,可依旧挺拔的身板又像在证明他的硬朗。

落叶飞舞,去了又回,可终究要回到大地的怀抱。我想,秋天是最有情的季节了:稻穗饱满的谷粒感谢大地,将情感深深埋进臂弯;落叶用轻轻地飘落,用深情的回归,宣扬叶的执着;远方的游子呢,是不是见秋而想念炽烈,那倚门热望的眼神,那秋风中凌乱的白发……于是,秋的萧索中就有了一种情怀,因季节特性而拥有的独特感受。于我,故乡之秋也便多了些什么。

我爱故乡的秋,不为别的,只为她乍寒还暖的特殊氛围。爱看农村妇人于秋日那透着朦胧清冷的陽光下,坐在屋檐下纳一双千层底的景象。日光的线条从薄而淡色的台阶上一直曼延,向上,直到她们的黑色布底鞋。光晕下,仿佛模糊了时光,仿佛一场繁华不再的秋梦。坐着,看万物安静,以萧瑟秋风为背景,指尖在针线之间来回穿梭,那柔和的轻响,总让人想起些什么。是爱,是恋,还是牵挂?妇人们将那些情感倾注在鞋底中,温暖着家人,温暖着季节。秋天,是一个适合沉淀的季节,是一个适合蓄积的季节,更是一个适于反刍的季节。就好像千层底,蓄积着爱,传递着爱,也让人们时刻感受到这简单而干净的爱。没有哪一种爱,能在秋天能这么清净。

天下之秋,本质只怕没有多大区别,区别的是人的心境。故乡的秋,于我,总多了一份温润柔情,一份秋日清景,一份难舍的感怀。我爱故乡的秋,天涯何处,总不能忘怀。

教师点评:结构严谨,写出故乡的秋景人情。心思细腻,文笔也很流畅。

闽ICP备2021017268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