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察词语解释
京察明·清定期考核京官的制度。
▶明代每六年举行一次。
▶清代吏部设考功清吏司,改为三年考核一次,在京的称“京察”,在外地的称“大计”。
▶《明史•选举志三》:“考察之法,京官六年,以巳、亥之岁,四品以上自陈以取上裁,五品以下分别致仕、降调、闲往为民者有差,具册奏请,谓之京察。”
▶《官场现形记》第五三回:“这位淮安府乃是翰林出身,放过一任学臺,后来又考取御史,补授御史,京察一等放出来的。”参阅《清会典•吏部八•考功清吏司》。
京察网络解释
舊時定期考核京城官吏的制度。如明代每六年考核一次,清代則三年一次。明史.卷七十一.選舉志三:「考察之法,京官六年,以巳、亥之歲,四品以上自陳以取上裁,五品以下分別致仕、降調、閒住為民者有差,具冊奏請,謂之京察。」
京察造句
- 截取京察,并当外任,仍留部。
- 进吏部考功司员外郎,佐京察。
- 会京察,以奉使公明,予议叙。
- 截取京察当外用,予升衔留任。
- 吏部言:“六年京察,祖制也。
- 受赏赐花翎四品衔,京察一等。
- “京察”和“大计”均仿明制。
- 京察一等,引见记名,以道荐用。
- 起补工部侍郎,京察,原品休致。
- 丁酉春,京察一等引见,蒙记名。
- 与郑三俊典京察,尽去诸不肖者。
- 同年又逢京察考试,再列第一名。
- 五年,改礼部,京察,罢职。
- 以京察举弟国栋,坐徇庇,夺官。
- 于是京察和互纠罢黜科道十三人。
- 京察循例自陈,降二级调用。
- 二十六年,京察,特予议叙。
- 京察一等,以四五品京堂用。
- 在京城的官员参加的考核叫京察。
- 清政府采其议,列京察一等。
京开头的词语: 京察 京房术 京口 京卿 京兆画眉 京兆眉妩 京观 京都 京城 京洛尘 京兆尹 京兆 京剧 京师 京华 京畿
察结尾的词语: 京察 精察 谨察 禁察 节察 觉察 校察 晈察 皦察 皎察 强察 鉴察 检察 捡察 简察 浅察 监察 家至户察 迹察 亟疾苛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