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户词语解释
反户(反户,反户)
古代南方地名。
▶《淮南子•墬形训》:“南方曰都广,曰反户。”
▶高诱注:“言其在乡日之南,皆为北乡户,故反其户也。”
反户造句
- 《淮南子??形训》:“南方曰都广,曰反户。
- 逾期不离校者,由派出所按外来人口违反户籍管理条例处理。
- 正南都广,曰反户;【注】郑玄曰:户皆南向,居此之下,户相迎设,故曰反户。
- 第二十八条暂住人口违反户籍所在地规定,超计划生育的,按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 第三十四条外地来京暂住人口违反户籍所在地规定,在本市临时居住地超计划生育的,由劳动、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务工或者经商证照和暂住证,并处以罚款。
- 近来,一些地区为筹集资金,违反户口管理规定,公开标价出卖非农业户口,扰乱户口管理工作,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各级政府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制止。
- 、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和人口统计工作;负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查处和指导违反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的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门牌管理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有关工作和治保会、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登记户外广告的,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城市规划和有关技术规定审核同意户外广告设置的,城市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执行国家有关户口管理和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全市常住人口、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和人口统计工作;负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查处和指导违反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的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门牌管理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有关工作和治保会、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 6.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有照或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自产蔬菜和农付产品未进入政府指定地点销售者的行政处罚,及在店外经营或店外作业商贩的行政处罚:对违反户外广告设置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对破损、残缺等影响市容的广告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第二十九条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份证管理,有下列第一项至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行为的,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一)不按规定申报户口或者申领居民身份证,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二)假报户口或者冒用他人户口证件、居民身份证的;(三)故意涂改户口证件的;(四)旅店管理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照规定登记的;(五)出租房屋或者床铺供人住宿,不按照规定申报登记住宿人户口的。
反开头的词语: 反户 反面文章 反朴 反异 反上 反听收视 反杀 反素 反潜 反市 反唇 反路 反暴 反应器 反虏 反气旋 反狱 反具 反则 反激
户结尾的词语: 机户 坏户 猾户 花户 花门柳户 后户 黑户 阖户 豪户 行户 汉案户 海户 国户 过户 锅户 桂户 诡户 归业户 关门闭户 关系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