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弥词语解释
封弥(封弥,封弥)
科举时代,为防止考试舞弊,将试卷中的姓名、籍贯等用纸煳封,编号并加钤印,称为“封弥”。此法始于唐·武后时,至宋·景德·祥符间已成定制,沿用到清末科举废除之时。
▶《宋史•选举志一》:“景德四年,命有司详定考校进士程式……试卷内臣收之,付编排官去其卷首乡贯、状别,以字号第之,付封弥官誊写校勘,用御书院印,付考官定等毕,复封弥送覆考官再定等。”
▶宋·苏轼《议学校贡举状》:“今议者所欲变改,不过数端,或曰乡举德行而略文章;或曰专取策论而罢诗赋;或欲举唐室故事,兼採誉望而罢封弥;或欲罢经生朴学,不用贴墨而攷大义。此数者,皆知其一不知其二者也。”
封弥网络解释
試卷糊名固封,稱為「封彌」。如:「監考委員在試卷上加了封彌後,便走出了試場。」亦稱為「彌封」。
封弥造句
- 后又称为“封弥”或“弥封”。
- 今贡举发解,皆用其事,曰封弥。
- 第二、实行封弥、誊录制度。
- 誊录与封弥合称弥封誊录制。
- 明道二年(1033)诸州解试,亦令封弥。
- 大凡封弥官不评卷,评卷官不知姓名。
- 后来封弥勒为柔妃。
- 勿礼封弥臣国王。
- 太武帝即拜弥忽为宕昌王,封弥黄为甘松侯。
- 封弥、誊录制度在防止阅卷作弊中起了关键作用。
- 景佑四年(1037),又令开封府、国子监及头试实行封弥法。
- ’”于是封弥为司隶校尉,加侍中、特进,弥坚决辞让。
- 治平四年(1067)起,废“封印卷首官”名,只称“封弥卷首官”。
- 不过,封弥之后,考试官还可以通过辨认笔迹得知试卷出自何人之手。
- 《左?哀二十五年传》:‘初,卫人翦夏丁氏,以其帑封赐彭封弥子。
- 明道二年(公元1033年)七月,仁宗“诏诸州,自今考试举人,并封弥卷首”。
- 这几封弥足珍贵的信件,真实地记录了陈云和于若木当时在延安的婚恋情况。
- 即先把举人的试卷封弥、编号,再交书吏誊录,对读无误,再交考试官评阅。
- 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
- 第之;付封弥官誊写校勘,用御书院印,付考官定等毕,复封弥送覆考官再定等。
封开头的词语: 封家 封石 封己守残 封疏 封秘 封鏁 封租 封财门 封执 封鐍 封港 封镇 封阶 封缸 封刃 封内 封畿 封墓轼闾 封勒 封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