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举(zhì jǔ)的成语解释及意思

作者:通通学

制举词语解释

制举(制举,制举)

 1.    制订选拔贤才的方法。

▶《管子•宙合》:“钩入枉而出直,此言圣君贤佐之制举也。”

▶尹知章注:“言制以举贤之法用钩也。”

 2.    唐代科举取士制度之一。除地方贡举外,由皇帝亲自诏试于殿廷称为“制举科”。简称“制举”或“制科”。

▶宋代因之,如南宋·绍兴年间开博学鸿词科。

▶清代如康熙十七年、干隆元年的两次博学鸿词科及清末的经济特科等,亦皆属制举性质。

▶《新唐书•选举志上》:“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然其大要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

▶宋·苏轼《上富丞相书》:“轼也,西南之匹夫,求斗升之禄而至于京师。翰林欧阳公不知其不肖,使与于制举之末,而发其猖狂之论。”

 3.    后皇帝殿试进士参阅清·顾炎武《日知录•制科》。

制举网络解释

制定選舉人才的方法。管子.宙合:「鉤入枉而出直,此言聖君賢佐之制舉也。」

唐朝科舉的一種,由天子親試。宋史.卷一五六.選舉志二:「制舉無常科,所以待天下之才傑,天子每親策之。」

制举造句

  • 不好制举文,嗜六书形声之学。
  • 上元三年始以应制举补校书郎。
  • 相善,同年登制举,交情隆厚。
  • 嘉六年,又与苏轼同中制举科。
  • 上图:小震东托举自制举重器。
  • 嘉?六年,又与苏轼同中制举科。
  • 神龙元年,制举擢第,授义兴尉。
  • 公元676年(上元三年)应制举及第。
  • 制举业,旁及印事,亦臻佳妙。
  • 二十七岁应制举,补校书郎。
  • 嘉?六年,又与苏轼同中制举科。
  • 少有器量,应制举,拜扬州参军。
  • 己巳,以灾异风俗策制举人。
  • 唐代科举有常举和制举两类。
  • 弱冠,又应制举,拜奉礼郎。
  • 屡试不售,制举文唯法式善知之。
  • 制举科目不多,废置不常。
  • 制举义,特种经学研究。
  • 幼工制举业,尤精性理,性行端洁。
  • 制举登第,性聪悟绝人。

制开头的词语: 制举 制鄙 制药厂 制命 制件 制海权 制备 制词 制屈 制书 制驭 制治 制诏 制子 制化 制空权 制锦 制置 制御 制象

举结尾的词语: 制举 举不胜举 就举 九举 纠举 惊人之举 旌举 进举 进士举 揭举 矫举 交举 椒举 荐举 健举 件举 检举 简举 嘉举 讙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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