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册(dīng cè)的成语解释及意思

作者:通通学

丁册词语解释

丁册(丁册,丁册)

户口册。

▶《清史稿•食货志一》:“五年,令凡编审丁册,每户书另户某人某官,无官则曰闲散某,上书父兄官职名氏,傍书子弟及兄弟之子,及户下若干人。或在籍,或他往,皆备书之。”

▶吴组缃《山洪》一:“我同你到县里自己填丁册去,不敢去的是灰孙子!”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前清地方造丁口册,有正册、另册二种,好人入正册,匪盗等坏人入另册。”

丁册网络解释

丁册dīngcè

[residence booklet]旧时的户口簿

丁册造句

  • ”原注:“原编丁册,各省皆有匠户轮班供役。
  • 贵池自粤匪乱后,地丁册为吏所匿,?言已毁。
  • 清代顺康年间之地丁册内,有九厘额银之项目。
  • 根据丁册,每三丁抽一人为兵,是为其主要兵源。
  • 只是在盟内各旗会盟时“简军实、阅边防、理讼狱、审丁册”。
  • 雍正五年令,八旗编审丁册,每户书另户某人、某官,无官职者称闲散。
  • 《星源集庆》册为直系皇室册,甲、乙、丙、丁册为宗室册,戊、己、庚册为觉罗册。
  • 《爱新觉罗宗谱》共8册,即:星源吉庆、甲册、乙册、丙册、丁册、戊册、己册、庚册。
  • 经大学士、九卿等议定,此后编审人丁依照五十年征粮丁册,定为常额,新增者永不加征赋税。
  • 清朝从顺治八年(1651年)首次进行丁册的编审,接下来五年一次,持续到乾隆六年(1741年)户口制度做出重大改革。
  • 清制,八旗人丁每三年编审一次,令各佐领稽查已成丁者增入丁册,若隐匿则壮丁入官,伊主及佐领、领催各受罚责。
  • 清制,各省各籍人户,由地方长官根据基层统计的烟户册,编造丁册,每年十月上报布政司汇齐,并于次年八月咨送户部。
  • 清代才有匠班银的名称,《清会典》卷一七列举“户别”中,在“匠户”下注云:“原编丁册,各省皆有匠户轮班供役,嗣改为按户征银解京代班,曰匠班银。
  • 旗内的土地和属民由札萨克支配,旗下设佐,为基本军事单位,每佐设佐领一人,辖旗丁一百五十人,在旗札萨克领导下,审理丁册,征收税课,排解纠纷,传递信件及征发人丁。
  • :甲册为文宗、宣宗、仁宗、高宗、世宗、圣祖、世祖、太宗位下世系子孙;乙、丙册为太祖位下世系子孙;丁册为显祖位下世系子孙;戊、己、庚册为景祖、兴祖位下世系子孙。
  • 抵补之后的余丁才归入滋生人丁册内造报,所以“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办法施行后,又出现了新增人丁不征税,旧额人丁不减税的矛盾;而且,斩增人丁很多,用谁来补充旧丁缺额,也很难做到苦乐平均。
  • :阮惠下令各地重造丁册,人人都须编入簿籍,然后每人发一副刻有“天下大信”的牌,上面记有姓名,贯址,并押手指印为记,称为“信牌”,任何人都须携带,无牌的就被视为“漏民”,要予以惩罚。
  • 即位之初,他曾受命为大论,辅佐赞普治理朝政,统一诸羌部落,开拓疆域,创法立制,巩固王权,参与吐蕃军政大计;对内进行除叛臣,分桂庸(即区分武士及奴隶阶级),查户口,划田界,立丁册,征赋税等重大的政治、经济变革;对外平息诸部反抗等等。
  • )松赞干布即位之初,他曾受命为大论,辅佐赞普治理朝政,统一诸羌部落,开拓疆域,创法立制,巩固王权,参与吐蕃军政大计;对内进行除叛臣,分桂庸(即区分武士及奴隶阶级),查户口,划田界,立丁册,征赋税等重大的政治、经济变革;对外平息诸部反抗等等。
  • 康熙五十五年户部在研究编审新增人丁补足旧缺额时,除照地派丁外,仍实行按人派丁,即一户之内,如果减少一丁,又新添一丁,以新添抵补减少;倘若减少的有二三丁,新添的不够抵补,则以亲族中丁多人户抵补;如果还不够,以同甲同图中粮多人户顶补,抵补之后的余丁才归入滋生人丁册内造报。

丁开头的词语: 丁册 丁婢 丁板子 丁沉 丁坑 丁当长鸣 丁绢 丁拐儿 丁鞵 丁快 丁害 丁赋 丁屐 丁米 丁香褐 丁匠 丁氏粟 丁则 丁零当啷 丁是娥

册结尾的词语: 徽册 黄册 画册 花名册 户册 户口册 黑名册 珪册 纶册 高文大册 高文典册 符册 俸册 封册 分册 访册 方册 梵册 对册 追册